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尹风庭诉人教出版社侵权案审结

2001-03-03 来源:光明日报 通讯员戴龙、邹晓明 记者王绍雄 我有话说

本报南昌3月2日电(通讯员戴龙、邹晓明记者王绍雄)小学语文课本上《苦柚》一文的作者尹风庭状告人民教育出版社侵犯著作权一案,昨天由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判人民教育出版社赔偿尹风庭人民币5万元,并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向尹风庭公开赔礼道歉。

尹风庭1991年创作的《苦柚》一文获得了当年辽宁省锦州市文联举办的“黑龙杯”大赛一等奖。1993年起,人民教育出版社将该文选入全国统编教材小学语文第八册课本。在编辑出版该文时,既未征得作者同意,也未署作者姓名,更未向其支付稿酬。尹风庭得知后赴北京与人民教育出版社协商处理侵权事宜。1999年3月,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和著作权使用合同。事后,尹风庭认为协议是对侵权赔偿问题的处理,未涉及稿酬支付,对方还应支付七年来的稿酬和再版稿酬,且著作权使用合同系被告胁迫所致,合同显失公平等。尹风庭故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15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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